汉阳企业债务:股东责任、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

一、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

公司出现欠款情况,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
  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对公司承担责任;
  1.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通常情形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此后,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与股东并无关联。

二、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

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
  1.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
  1.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
  1.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1.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避免超期,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1. 若债务存在担保,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

三、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

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但需满足以下条件: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汉阳区地处武汉市西南部, 与汉口、武昌隔江鼎立构成武汉三镇。独居一镇的汉阳区,东濒长江,北依汉水,是京广铁路大动脉与长江黄金水道十字交汇的中心,历来有“九省通衢”之称。全区辖11个行政街道,总面积108平方公里,2017年常住人口91万人,共有 118 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汉阳以都市工业、房地产业、文化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四大产业为发展重点。2018年,入选中国城区100强。汉阳,汉水之阳。山之南水之北谓之“阳”,汉阳是在汉水之北的地区,汉阳与汉口连成一片。《明史》说,汉水一直是从龟山之南流入长江的,河口大致就在今天的鹦鹉洲头汉阳汽车渡口。汉水在郭茨口改道。东汉末年建却月城,隋朝起大名,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在沔州下置汉津县。公元605年,隋炀帝把汉津县改为汉阳县,从这时开始,汉阳这一地名开始出现。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沔州下辖汉阳、汉川两个县。沔州州治设在汉阳县(今武汉市汉阳区),并将汉阳县以及沔州的行政机构都一起从蔡甸的临嶂山下迁到龟山南麓的凤凰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