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汉阳区地处武汉市西南部, 与汉口、武昌隔江鼎立构成武汉三镇。独居一镇的汉阳区,东濒长江,北依汉水,是京广铁路大动脉与长江黄金水道十字交汇的中心,历来有“九省通衢”之称。全区辖11个行政街道,总面积108平方公里,2017年常住人口91万人,共有 118 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汉阳以都市工业、房地产业、文化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四大产业为发展重点。2018年,入选中国城区100强。汉阳,汉水之阳。山之南水之北谓之“阳”,汉阳是在汉水之北的地区,汉阳与汉口连成一片。《明史》说,汉水一直是从龟山之南流入长江的,河口大致就在今天的鹦鹉洲头汉阳汽车渡口。汉水在郭茨口改道。东汉末年建却月城,隋朝起大名,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在沔州下置汉津县。公元605年,隋炀帝把汉津县改为汉阳县,从这时开始,汉阳这一地名开始出现。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沔州下辖汉阳、汉川两个县。沔州州治设在汉阳县(今武汉市汉阳区),并将汉阳县以及沔州的行政机构都一起从蔡甸的临嶂山下迁到龟山南麓的凤凰山下。